国家级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19-03-22
  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三)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四)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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