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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重庆市“三百”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3-22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关于开展2016年重庆市“三百”科技领军
  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渝高等院校、企业和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渝委组〔2013〕28号),按照市委人才办要求,从2016年开始,将在全市启动实施“三百”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明确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两个人才计划申报类别的基础上,新增科技创投领军人才。现就做好2016年“三百”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评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名、科技创投领军人才2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0名。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高等院校、企业和科研院所负责组织推荐,各单位推荐不超过3人。
  科技创投领军人才。由各区县(自治县)科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协商本辖区金融办或金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各单位推荐不超过3名。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由各区县(自治县)科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各单位推荐不超过5名。
  同一申报人仅限申报一个类别,且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
  三、人选条件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作风正派;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职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5、具有较强领军才能,领衔的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
  6、在相应领域具有较高声望,具有明确稳定的学科或专业方向,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或者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鼓励企业人员积极申报。
  (二)科技创投领军人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作风正派;
  2、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资本人才,原则上应具有相关金融从业资质;
  3、在重庆市内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目标的科技风险投资、科技基金、种子基金、科技租赁、科技担保、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创投机构的主要创办人或负责人,或能带资金落户重庆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创投人才;
  4、创业投资活动突出高科技、突出创新性、突出成果转化,能够创造新产品或新服务,开辟新市场;
  5、在重庆注册的创投机构从业工作1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资本管理、基金募集和投资退出经验。在管理资本量、募集基金资本量、投资案例个数、投资资本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6、创业投资活动具有较好的资本增值回报和较高成长性,或者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且具有极大发展潜力。
  7、具有科技金融服务工作背景,在提供科技资讯创业融资服务、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
  (三)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作风正派;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重点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4年10月21日前注册);
  5、技术领域原则属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支柱产业和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10大现代服务业领域;
  6、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
  7、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或者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且具有极大发展潜力。
  四、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资格审查。所在单位初审,市科委复审。
  (三)专家评审。邀请市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人选。
  (五)公示公布。入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三百”科技领军人才人选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同时,为各类计划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确保各项配套措施和激励政策落实到位。
  (二)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方法一:个人帐号登录重庆市科技人才库(http://kjrck.cstc.gov.cn)→点击“人才申报”→填写简要信息→上传申报书及附件电子文档→提交依托单位审核→提交市科委。
  方法二:个人帐号登录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流程管理系统(http://xmgl.cstc.gov.cn/kwxmgl)→点击“人才管理”→“创新人才申报”→填写简要信息→上传申报书及附件电子文档→提交依托单位审核→提交市科委。
  未在人才库中的申报人需在人才库系统中注册,已在人才库中的申报人需完善相关人才信息,并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重庆市科技人才库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21日―11月20日。
  (三)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及附件(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签章完善,一式一份),于2016年11月23日前,以推荐单位公文(对推荐程序、公示情况等进行说明)形式统一送达或邮寄至市科委组织人事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市科委组织人事处:付波(67512957)
  张力(67516529)
  人才库申报系统技术支持:67511205
  地址及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011室(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