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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增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励重庆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发表时间:2019-03-22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华龙网9月20日12时讯(记者张译文)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今(20)日上午,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科委、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多个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出了就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通知,旨在促进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创新投入、创新活动和创新收益的主体。
  确定一个小目标2020年重庆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将超500亿
  “根据目标测算,到2020年,我市规模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将超过500亿元,达到2015年的2.5倍。”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市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建成西部创新中心,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而企业是研发投入的主体,激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是实现目标的必然选择。
  因此在《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政策中第一条就明确提出“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每年从销售收入中提取3%—5%作为研发准备金,税前按实际支出额进行加计扣除,并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励。”
  行动正在进行时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鼓励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
  按照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文件工作部署,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印发了《关于鼓励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的通知》拟定了研发准备金制度建议框架要点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参考模板,供企业在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时参考,鼓励并指导企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研发准备金制度;并要求各区县经济信息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辖区产业发展实际,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宣贯和指导工作,组织研发基础条件较好、有明确意愿的企业加快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力争全市6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其实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的建议不是最近才提出,据了解研发准备金制度最早是由韩国提出,近年来,我国广东省等一些地方通过政府财政补助方式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据了解,目前我国完全实施研发准备金制度的省市只有广东省,而重庆此举将成为继广东之后,西部地区第一个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省市。
  企业有何好处对产业有预判防止利润过量分配
  市经信委副主任居琰表示,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无论对政府还是企业,不管从宏观还是微观都有极大的意义,将有利于良性互动机制的形成。实施研发准备金制度有利于政府掌握全市研发投入的动态,合理统筹安排全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能够对企业研发活动进行更加有效的评价,及时预判企业研发、生产及经营活动面临的各种问题并提前做好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丰富间接研发风险补偿体系。
  而对企业而言,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对研发准备金进行计提,将推动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活动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研发资金使用绩效。有利于企业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能够将企业创新活动和资金使用更加合理的统筹安排和结合,并对研发目标进行更加科学和前瞻性的谋划,从而促进企业研发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及经济预期目标顺利实现,对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策给予支持相关实施细则将出台落实补助政策
  据市经信委副主任居琰介绍,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大概有6千多家,而目前给相关部门申报过研发准备金的企业只有1千多家,为力争实现全市6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目标,市相关部门将对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据介绍,市、区(县)两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自愿建立并运行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对企业的研发准备金制度及执行情况等进行备案。市财政根据备案的研发准备金执行情况,安排补助预算资金,采取事前备案、事后分档补助的方式,对其上一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按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有关程序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引导企业持续稳定加大研发投入。各区(县)财政也将按照市级补助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目前市经信委正联合,科委、财政、税务、统计、金融主管部门加快出台《关于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实施细则》,尽快落实补助政策,推动我市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